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於106年2月6日公告實施後,109年即啟動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1次通盤檢討作業。據本部國家公園署表示,已在組織改造前(前內政部營建署)的草案基礎上,初步調整通檢草案研究內容,為期本次通檢內容符合國家公園署未來推動業務型態及方向,並因應氣候變遷趨勢,思考納入碳匯概念,針對各界關心海岸管理議題,持續蒐集各方意見積極辦理檢討,以期達成海岸管理法立法目的,落實海岸永續利用。
思考納入碳匯概念,因應氣候變遷趨勢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議題,目前通檢草案內容,已將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公佈之第6次評估報告(AR6)所涉海平面上升資訊及112年公布施行「氣候變遷因應法」納入,提出保護、適應及撤退等3項調適策略;另提出針對沿海低窪地區,須同時考量海平面上升、地層下陷以及颱風暴潮之衝擊影響,並說明海岸災害防護應規劃導入「以自然為本之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調適計畫,本部後續將進一步思考將「碳匯」理念納入通檢草案內容,讓海岸地區在因應全球性氣候變遷議題上有一定發揮之角色。
結合社區共同守護自然海岸、追蹤改善海岸掩埋場設施
為落實自然海岸零損失之立法精神,通檢草案內容訂有「啟動自然海岸調查及監測計畫」,利用監測、現勘或空拍影像瞭解自然海岸現況,透過示範性之在地連結參與機制,落實自然海岸永續經營。並將「相關開發案件應優先以人工海岸為選址範圍」納入通檢草案內容通案要求,讓自然海岸不隨意受到擾動。
針對民間環境保護團體關心的海岸地區廢棄物掩埋場設置及改善情形議題部分,未來亦會將請掩埋場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就海岸地區範圍提供完整廢棄物掩埋場資訊(含轉型使用類型),並定期請相關機關更新內容,讓大家共同追蹤監督海岸地區廢棄物掩埋場之使用及轉型後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