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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救助緊急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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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難救助緊急聯絡資訊

      壹、緊急聯絡電話

      一、消防單位

      單位 電話 備註
      緊急報案專線 119 收訊良好時,建議優先撥打。
      緊急救難專線 112轉9 收訊不佳時撥打,語音導引。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恆春分隊 08-8892959  

      二、海巡、岸巡單位

      單位 電話
      海岸巡防總局第六岸巡總隊 08-8896180
      海洋巡防總局第十四(恆春)海巡隊 08-8867125

      三、聽語障人士報案專線電話

      單位 簡訊號碼 傳真號碼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0911-511-919 08-7655420

      四、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單位 電話
      行政中心 08-8861321~4、08-8862607~10
      遊客中心 08-8861321轉500~502
      鵝鑾鼻管理站 08-8851101
      貓鼻頭管理站 08-8867527
      後壁湖管理站 08-8867041、08-8867042
      南仁山管理站 08-8811618
      社頂自然公園 08-8861821
      龍坑生態保護區管制站 08-8851322、08-8851004
      砂島貝殼砂展示館 08-8851204
      龍鑾潭自然中心 08-8891456
      瓊麻工業歷史展示區 08-8866520

      五、醫療院所

      單位 電話
      恆春基督教醫院 08-8892293
      恆春南門醫院 08-8894568
      恆春旅遊醫院 08-8892704

      六、警政機關

      單位 電話
      報案專線 110
      恆春分局 08-8862075
      龍水(大光)派出所 08-8894172
      墾丁(鵝鑾、南灣)派出所 08-8861039
      九棚(高士)派出所 08-8810200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隊本部 08-8861331~2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國家公園警察分隊墾丁小隊 08-8862700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國家公園警察分隊九棚小隊 08-8810207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國家公園警察分隊後壁湖小隊 08-8866319

      七、消費糾紛

      單位 電話
      屏東縣消費者服務中心 08-7340324

      貳、園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本處為提升遊客權益,避免遊客發生公共意外時,請求國家賠償進而進入訴訟程序,因訴訟的曠日費時而延宕民眾獲得賠償金時程,爰投保園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利民眾能及時獲得救助。

      一、投保範圍:
      被保險人(即本處,以下同)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即遊客,以下同)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或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  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投保處所: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區內供公眾使用之場所,及南灣遊憩區、船帆石沙灘、白砂沙灘,由被保險人設立之浮球游泳區。委外經營之區域除外不保。

      (一) 據點

      據點名稱 備 註
      本處計畫道路 含四個休息區
      南仁山生態保護區 含停車場,不含步道範圍外。
      龍坑生態保護區 不含步道範圍外。
      龍鑾潭自然中心 不含停車場。
      瓊麻展示館  
      砂島展示館 含停車場。
      船帆石沙灘 除浮球泳區外,不含海域部份
      白砂沙灘 除浮球泳區外,不含海域部份
      風吹砂停車場  
      漁村公園  
      龍磐公園停車場 含遊客出入小徑景觀區
      墾丁國家公園遊客中心 含廣場
      鵝鑾鼻公園 含廣場及停車場,不含步道範圍外、海域部份及鵝鑾鼻燈塔區。
      貓鼻頭公園 含廣場及停車場,不含步道範圍外及海域部份。
      社頂自然公園 不含停車場及步道範圍外。
      關山遊憩區 不含恆春鎮公所管理區域。
      南灣遊憩區 除浮球泳區外,不含海域部份
      大灣遊憩區 不含海域、大灣路停車場、公廁、大灣臨時停車場等區域。
      後壁湖遊艇港 含浮棧橋。
      龜山自然公園 不含步道範圍外,含停車場及公廁(含周圍綠地)。
      龍鑾潭東岸賞鳥區 含廣場與停車場。
      龍鑾潭南岸停車場 含廣場。
      赤牛嶺公廁 含公廁前停車場。
      最南點 不含步道及平台範圍外。
      海膽保護區沙灘 不含海域部分。
      小巴里島沙灘 不含海域部分。

      (二) 計畫道路路段

      道路名稱 備 註
      4-1道路 由車城鄉台灣牛前起算經後灣、紅柴坑、白砂、貓鼻頭、後壁湖至馬鞍山天鵝湖飯店前止,全長24,300公尺,平均寬約12公尺。
      4-1道路支線1、2 由貓鼻頭起算至核三廠出水口處止,及由黑皮家族至核三廠疏散道路止,合計全長2,451公尺,寬約8公尺。
      4-2道路 由墾丁牌樓起算經墾丁賓館(華泰瑞苑)、墾丁森林遊樂區、社頂自然公園至船帆石止,全長7,275公尺,寬約12公尺。
      4-4道路 由紅柴坑起算經龍鑾潭至南光路與4-1道路交叉路口止,全長4,040公尺,寬約12公尺。
      4-6道路 明明大宏寺至貓鼻頭公園售票口間,全長375公尺,寬約12公尺。
      4-7道路 台26線牌樓由大灣路起至八寶公主廟(萬應公祠)止,全長700公尺,寬約12公尺。
      5-1道路 由檳榔坑起算經高山巖、水泉至大光止,全長7,300公尺,寬約10公尺。
      5-9道路 大灣八寶公主廟(萬應公祠)起沿教師會館後方至台26線墾丁街止,全長410公尺,寬約10公尺。。
      6-1道路 由4-2道路進入社頂聚落之道路,全長600公尺,寬度約8公尺。

      三、擴大承保範圍(野生動物侵襲責任附加條款):
      被保險人於投保期間內,在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下稱主保險契約)投保處所內,因發生野生動物侵襲之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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