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基準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後壁湖遊艇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基準: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四條
一、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四條修正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後壁湖遊艇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基準如下:
(一)營業用遊艇、載客小船等海上遊樂船舶(含娛樂漁船):按每船總長度每公尺每月五百元計收。
(二)自用遊艇、交通船(漁船):按每船總長度每公尺每月三百五十元計收。
(三)公務船舶:免予收費。
(四)水上摩托車、香蕉船等活動器材:按每具每月五百元計收。
(五)工作、活動平台:按實際測量總長度每公尺每月二百五十元計收。
※以上未包含水電計收。
二、船舶水電收費類目及費率基準如下:
(一)營業用遊艇、載客小船等海上遊樂船舶(含娛樂漁船):按每船總長度每公尺每月一百三十元計收。
(二)自用遊艇、交通船(漁船):按每船總長度每公尺每月三十元計收。
(三)公務船舶:免予收費。
(四)水上摩托車、香蕉船等活動器材:按每具每月一百元計收。
(五)工作、活動平台:按實際測量總長度每公尺每月二十元計收。
三、陸上置艇區比照修正後收費類目及費率計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