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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後壁湖戲水時發現沙灘上有很多漂亮的珊瑚及貝殼,可以帶回家收 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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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墾丁國家公園區內公告事項:
一、 禁止販賣,陳列依國家公園法及有關法令規定所禁止捕獵採取
之動植物 及其標本。
二、禁止採取、販賣、陳列石筍、鐘乳石、古生物化石、貝殼沙、珊
瑚礁石及其它奇異岩石等標本與其加工製品。
三、禁止於國家公園遊憩區內所指定之商店攤販區以外之地區設立攤
位或流動兜售、販賣貨物。
四、禁止於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以外之地區或主要道路旁二十公尺內
放牧牲畜。
五、禁止違規放置貨櫃、車體活動房屋、攤架等類似構造物,嚴重妨
礙園區內景觀。
六、禁止從事沙灘車、滑砂、陸上遊艇之活動行為。
七、禁止於本國家公園區內之大尖山、青蛙石、船帆石從事攀爬之行
為。
八、禁止於本國家公園區內從事燃放爆竹煙火之行為(農曆過年之除
夕、初一至初五、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等
節日居民祭祀之燃放與地方性民俗禮儀及宗教祭典之燃放除外)
。
九、禁止於本國家公園區內出火特別景觀區從事燒烤及跨越火源處欄
杆之行為。
十、禁止於本國家公園區內投射任何光束、施放天燈,及於遊憩區露
營用地以外之地區從事露營、烤肉、營火。
十一、禁止於本國家公園區內進行各項動物放生行為。
類別:[生態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