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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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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答
      公務員參加之飲宴應酬,如無職務上利害關係,是否意味可以恣意為
      (一)公務員為全體國民服務,使用及分配公共資源乃基於公共信任,
      業揭示於本規範總說明。
      (二)依據本規範第7點第2項規定,公務員受邀之飲宴應酬,雖與其
      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如邀宴者係黑道大哥、股市作手或邀宴地點係有女陪侍之特種場
      所等,均與公務員之身分、職務顯不相宜。
      類別:[全部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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