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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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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申請案件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含農業用地證明)申請
      類別:[土地使用]
      聯絡電話:承辦人:楊采璇 08-8861321轉279 tsai0105@ktnp.gov.tw
      申請資料:*一般民眾
      *亦可網路申請,請於本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ktnp.gov.tw/,於行政服務/土地分區查詢及線上申請系統)網路系統填寫申請資料,填寫前請先參閱申請流程說明,並依照流程指引完成繳款。
      *以e-mail方式寄送電子收據及證明書下載連結,申請人再自行下載證明書。
      所需費用:一、規費以申請地號筆數計算,每筆收現金100元整(亦可使用現金袋或匯票)
      二、掛號郵資
      應附証件:申請書
      作業時程:3個工作天
      相關法令或作業準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及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業用地認定作業要點
      其它應注意事項:一、收費標準:每筆土地新台幣100元整,申請時請先繳費,繳費收據與證明書一併郵寄。
      二、本申請案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收費,繳交之規費恕無法退費,故申請資料填寫時請自行確認檢查。
      三、本申請案件處理時間為3個工作天。
      四、申請多筆地號如需分別核發者,或需同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及農業用地證明者,請另填寫申請書。
      五、申請地號如為不同段別,可併同填入同一份申請書,但需標示清楚以利作業。
      六、申請筆數較多可作成附表,並於申請書上載明申請地號詳如附表即可。
      承辦單位:企畫經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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