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土地使用]
聯絡電話:承辦人:蕭智元、楊采璇 08-8861321轉217或279 gene8412@ktnp.gov.tw、tsai0105@ktnp.gov.tw
申請資料:自然人或法人
所需費用:免費
應附証件:1.申請書1份。
2.航空照片
3.建築物使用執照
4.建築物權屬文件
5.土地所有權屬證明文件(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土地使用同意書)
6.繳納自來水電或電費收據
7.房屋所有權人戶籍謄本
8.門牌編釘證明
9.繳納房屋稅證明
10.現況照片(包括建築物各項立面、屋頂及周圍環境)
作業時程:5日
相關法令或作業準則:第四次通盤檢討墾丁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第三點
其它應注意事項:無
承辦單位:企劃經理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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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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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有合法建築物申請案委託書:
- 112年墾丁國家公園計畫原有合法建築物申請書(上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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