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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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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申請案件
      墾丁國家公園計畫原有合法建築物認定申請書
      類別:[土地使用]
      聯絡電話:承辦人:楊采璇 08-8861321轉279 tsai0105@ktnp.gov.tw
      申請資料:自然人或法人
      所需費用:免費
      應附証件:1.申請書1份。
      2.航空照片
      3.建築物使用執照
      4.建築物權屬文件
      5.土地所有權屬證明文件(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土地使用同意書)
      6.繳納自來水電或電費收據
      7.房屋所有權人戶籍謄本
      8.門牌編釘證明
      9.繳納房屋稅證明
      10.現況照片(包括建築物各項立面、屋頂及周圍環境)

      作業時程:5日
      相關法令或作業準則:第四次通盤檢討墾丁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第三點
      其它應注意事項:無
      承辦單位:企劃經理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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