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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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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建築管理]
聯絡電話:承辦人:李麗英08-8861321轉222
申請資料:建築物所有權人
所需費用:免費
應附証件:(1)申請書一份
(2)切結書一份
(3)土地登記謄本一份
(4)門牌證明書
(5)建築物位置圖
(6)建築物照片
作業時程:15天
相關法令或作業準則:1.建築法
2.屏東縣政府訂定之『屏東縣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接用水電辦法』
其它應注意事項:承辦人:李麗英
聯絡電話:08-8861321轉222
承辦單位:環境維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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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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