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建築管理]
聯絡電話:08-8861321轉224
申請資料:(一)建築工程竣工展期申請書
(二)建造執照
※請先於國家公園建築執照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管理資訊系統填具申請書,送件取得案件編號列印並用印,再連同建造執照一併掛件。
所需費用:免費
應附証件:(一)建築工程竣工展期申請書
(二)建造執照
※請先於國家公園建築執照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管理資訊系統填具申請書,送件取得案件編號列印並用印,再連同建造執照一併掛件。
作業時程:三日
相關法令或作業準則:《建築法》第53條
其它應注意事項:承辦人:吳小姐 08-8861321#224
承辦單位:環境維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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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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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工程竣工展期申請書(110年8月27日內政部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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