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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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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答
      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道路之管理機關各為何?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開闢之道路(標示4-1.5-1、、),權屬
      墾管處。另省道(標示台26)之權屬,為公路總局。縣200
      (出火至長樂、、)及縣200甲道(永靖至港口佳號水)之
      權屬,為屏東縣政府。鄉鎮道路(標示屏156、、、)之權
      屬,分屬滿州鄉、車城鄉及恆春鎮公所管有。
      類別:[認識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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