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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墾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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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墾丁
      墾丁國家公園計畫係依照國家公園法第一條:
      為保護 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 研究等規定,訂定目標如下:
      • 保育目標:保護區內陸地及海洋之自然生態體系及文化史蹟等使能永續保存。
      • 育樂目標:在保育的前提下,選擇適當區域,提供高品質遊憩設施及環境,以培養國民之高尚情操。
      • 研究目標:提供自然科學研究及環境教育之場所與機會,並恢復已遭破壞之重要生態體系及景觀。
      而國家公園依計畫目標及區域內生態、地質、景觀、人文等資源分佈與性質,參照地形特徵根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加以適當分區,以為訂定保護計畫及利用計畫之基礎。本國家公園中計有五個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