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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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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答
      外籍船艇要進入後壁湖遊艇港,要辦理哪些程序?
      依據:商港法第24條、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第4、5、6、7條規定
      、行政院秘書長94年9月12日院臺文字第0940042486號函
      頒定之「外籍遊艇申請進入國際商港或遊艇港作業程序」及
      「外籍遊艇申請出國際商港或遊艇港作業程序」。
      (一)進港流程:
      1.先預報再進港:
      (1)由船長、船東或船務公司檢具相關資料傳真或至航政組監理
      科辦理進港預報簽證手續。
      (2)安檢站、關稅局、移民署、疾病管制局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等單位於接受(派檢系統)通知後,於遊艇到港時派員依權責
      執行相關檢查(CIQS)。
      (3)完成各項進港手續後靠泊碼頭。
      2.先進港再補辦:
      (1)外籍遊艇到港前以無線電或電話通報信號台。
      (2)由信號台通報港口管理中心,並請港警或海巡單位派艇引領
      至安檢站。
      (3)由聯絡中心(或港口管理中心)通知關稅局、移民署、疾病管
      制局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單位依權責派員執行相關檢
      查(CIQS)及水域管理機關處理靠泊事宜。
      (4)於靠泊碼頭後,24小時內,由船長、船東或船務公司檢具
      相關資料傳真或至航政組監理科補辦理進港預報簽證手續。
      (二)出港流程:
      1.於出港12小時前,由船長、船東或船務公司檢具相關資料傳
      真或至航政組監理科辦理出港預報簽證手續(可於辦理進港手
      續時一併辦理),航政組監理科通知水域管理機關。
      2.安檢站、關稅局、移民署、疾病管制局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
      單位於接到(派檢系統)通知後,派員依權責執行相關檢查
      (CIQS)。完成各項出港手續後離港。
      外籍遊艇申請進港預報簽證作業應檢附:
      (一)船舶進港預報申請書。
      (二)船舶國籍證書。
      (三)外籍遊艇國籍(登記)証書文件資料。
      外籍遊艇申請出港預報簽證作業,並由系統自動審核或人工審核作業
      ,應檢送下列文件:
      (一)船舶出港預報申請書。
      (二)依船種檢送各項適航性證書或船舶證書資料。
      類別:[認識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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