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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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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申請案件
      申請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
      類別:[土地使用]
      聯絡電話:涂先生 08-8861321轉229
      申請資料:土地所有權人
      所需費用:免費
      應附証件:(一) 申請書1份
      (二) 合併使用之公私有土地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有效期 限3個月內)
      (三) 合併使用範圍圖3份
      (四) 合併使用之公私有土地現況照片(涵蓋基地全景,期限15天內)
      (五) 建築線指示圖
      (六) 地目「水」、「道」附廢「水」、「道」證明
      (七) 公有畸零地如已建築完成者,應附建築物為申請人所有之相關文件
      作業時程:三十日
      相關法令或作業準則:建築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條
      其它應注意事項:承辦人資料:涂先生 08-8861321轉229
      承辦單位:環境維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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