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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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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申請案件
      申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設置
      類別:[建築管理]
      聯絡電話:涂先生 08-8861321轉229
      申請資料:有需要於國家公園範圍內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團體或個人
      所需費用: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等應收取廣告許可證規費,招牌廣告、樹立廣告每申請案件收取一千元。
      應附証件:1.設計圖說
      2.設置處所所有權證明文件或使用權同意書
      3.設置位置簡圖
      4.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文件(限於管理組織報備有案之公寓大廈設置者)
      5.建築執照影本(限售賣房屋者)
      6.雜項執照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限須申請雜項執照者)
      7.其他相關文件
      作業時程:十日
      相關法令或作業準則: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其它應注意事項:二星期前提出申請
      承辦單位:環境維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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